工人各項行為需要的工作量以及工人效率計算
(一)各項行為的工作量
造路: 6
清除森林:8【編輯器里是4,見注2】
灌溉: 8
開礦: 12
造鐵路: 12
建堡壘: 16
人工造林:18
清除污染:24(包括清除彈坑)
清除沼澤:32【編輯器里是16,見注2】
清除叢林:48【編輯器里是16,見注2】
注1:上面列的都是在平地上完成這些行為時需要的工作量。
注2:同樣的行為在丘陵、森林、沼澤上需要的工作量是平地上的2倍,在高山、火山、叢林上需要的工作量是平地上的3倍。如平地上造路是6,森林和丘陵上是12,高山上是18。因此清除森林實際上需要的工作量是2*4=8,清除沼澤實際上需要的工作量是2*16=32。又如在高山上清除污染需要的工作量是24*3=72。
(二)工人效率計算(每回合完成多少工作量)
1)在未有任何加成之前(非法西斯、民主或無政府政體下,非勤勞型民族,無零部件)本國工人每人每回合完成2工作量。
2)勤勞型民族本國工人效率乘1.5。
3)有零部件后本國工人效率乘2。
4)民主政體下本國工人效率乘1.5;法西斯政體下本國工人效率乘2;無政府狀態(tài)下本國工人效率乘0.5。
5)任何時候俘虜?shù)呐`工人效率都是本國工人效率的一半。
6)多次加成相乘得到的最后結(jié)果小數(shù)點向下取整。
例1:沒有零部件時,迦太基(勤勞型)在民主政體下本國工人效率為↓(2*1.5*1.5)=↓(4.5)=4(↓表示向下取整),外國奴隸工人效率為↓(2*1.5*1.5/2)=↓(2.25)=2。
例2:有零部件后,波斯(勤勞型)在無政府狀態(tài)下本國工人效率為↓(2*1.5*2/2)=3,外國奴隸工人效率為↓(2*1.5*2/2/2)=1。
例3:有零部件后,希臘(非勤勞型)在法西斯政體下本國工人效率為2*2*2=8,外國奴隸工人效率為4。
注1:多個工人在同一格工作時效率疊加。
注2:上面寫的都是征(河蟹)服版本下的數(shù)據(jù),ptw版本及civ原版的數(shù)據(jù)與這有所不同。
說到勤勞這個屬性就索性多說兩句。其實這兩句我想說很久了。這個屬性多數(shù)人都說成是工業(yè)型。其實英文原版里的詞是industrious(勤勞的)而并不是industral(工業(yè)的)。我一開始也沒注意,望字生意就以為是工業(yè)型的意思了。后來上寬寬看到多數(shù)人都說勤勞型,我才注意到單詞上的差別,F(xiàn)在好像工業(yè)型的錯誤譯法反而大行其道,難道都是受哪個漢化版本的不負責(zé)任翻譯影響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