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國探親時,遇到過兒童乞丐糾纏。親友問我:美國有沒有乞丐?我回答:有。尤其是在大城市的市中心,經(jīng)常會看到乞丐。
美國人通常將乞丐叫做hobo,意思是無業(yè)游民、流浪漢。行乞叫做panhandling。pan,是盤子。handling,操作。用盤子來操作,很是形象。
事實上,美國許多乞丐并沒有用盤子行乞。那么,美國的行乞到底有哪些“特色”呢?
其一,從行乞目的來看,未必是為了填飽肚子。
行乞,中國很久前叫討飯,確實主要是為了填飽肚子。
在美國,吃,絕對不會成問題。美國的食物非常便宜,只要愿意干活,一天的工錢,最低60多美元,足夠吃一個星期了。
美國各城市都有許多“食品庫”(Food bank),讓窮人去領取免費的面包、火腿肉、花生醬、果醬、飲料、奶粉、蔬菜、水果等等。此外,庇護所(shelter)也提供住處和食品。政府還給符合條件的窮人發(fā)放食品券(Food stamp),可以在超市買食品。
但是,“食品庫”沒有煙酒。食品券也不能買煙酒。所以,一些乞丐會在行乞“廣告”上坦誠相告:“干嘛要騙?我要啤酒”(Why lie? I want beer)。有的則“含蓄地”地表示:“需要現(xiàn)金,進行酒精研究”(Need cash for alcohol research)。還有雷人的是希望美酒加美女:“需要錢來喝醉,以便有兩個女人能帶我回家調戲我”(Need money to get drunk so that 2 women can take me home and molest me)。
當然,乞丐上街更不是為了“行乞致富”。有些街口,永遠是那么幾個“老面孔”,天天像上班似的。行乞是他們的工作,每天有點收入,但絕對不可能“致富”。
其二,從行乞方式來說,大體上分兩種。
一種是“才能表演”式。我到夏威夷時曾看到有人扮作活雕像(living status),渾身上下涂滿金色或銀色,擺個姿勢,紋絲不動;也看到拉小提琴的。他們面前腳放著一個空罐,里面有游客放進去的零錢。這被視作旅游城市的點綴。另一種是“守株待兔”式,是最常見的。乞丐坐在路邊,或者站在車流經(jīng)過的十字路口,手持行乞告示,基本內容大同小異:無家可歸(Homeless),需要幫助(Need help),上帝保佑你God bless you)。車道路口的乞丐,從來不會主動跑到你的車子旁來乞討,只是在那里靜靜地呆著,等你招手,才過來拿你給的零錢。在鬧市區(qū)的路邊,乞丐會對經(jīng)過的行人打招呼,但不會靠近你、跟著你。你給了錢,回報通常是“Thank you very much!”“God bless you!”
其三,從乞丐構成來看,也很有美國特色。
一,乞丐沒有東方人面孔,如中國人、越南人。福建的偷渡客“成功登陸”后,通常進中國餐館打工,拼命掙錢,幾年還清偷渡費。在最艱難的時期,也沒有人上街行乞。
二,行乞者中,精神病患者不少。他們不是“被精神病”,而確實是有病。當然,美國的精神病標準“門檻較低”,比如,鳳姐大量“自信語錄”,可被診斷為“自戀病態(tài)人格(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) (NPD)”。許多流浪漢被庇護所等機構收留后,很快會跑出來。
三,美國乞丐基本是“個體戶”,單獨行乞。不會成群結隊,更沒有金庸筆下的丐幫。
四,基本沒有老人,也沒有殘疾人,包括偽裝殘疾和被人特意弄殘的。美國對老人和殘疾人是有特別照顧的法規(guī)的。
五,最重要的是,美國絕對沒有兒童乞丐。因為,第一,任何貧困的家庭,只要有孩子,政府一定會幫助提供住房和食品。第二,美國對孩子是特別精心保護的。比如,12足歲以下的孩子,必須有大人陪伴,不可單獨留在家里,也不可單獨留在車里或者其他地方。父母觸犯這條法規(guī),可能關監(jiān)獄,失去監(jiān)護權。孩子會被政府領走。所以,只要是孩子,哪怕是非法移民,政府都會保護,保證有住的、有吃的,5歲以上有書讀。所以,在任何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孩子沒有大人陪伴,或者有反,F(xiàn)象,馬上就有愛管閑事的美國人報警,警察就會火速將孩子帶走。
對成人行乞,美國沒有法律明文禁止。重大節(jié)日、運動會、博覽會期間,也不禁止。有些城市試圖限制行乞、改善城市形象,但涉嫌侵犯人的自由,始終未能實施。美國的乞丐也很“識相”很自覺,行乞區(qū)域限于馬路,不會跑到其他場所,比如進入飯店、商店。